農村“一戶一宅”和面積限制等問題,權威答復來了!
添加時間:2020-11-26 點擊量:1495
一、關于全面把握中央有關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精神
2015年以來,全國33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試點地區按照“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目標要求,圍繞保障農戶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和退出機制等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明顯成效。按照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研究起草了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有關文件。
下一步,我部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有序組織開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原有33個試點縣(市、區)的基礎上,再選擇一批重點地區圍繞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進行探索,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二、關于賦予農村宅基地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近年來,各地特別是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因地制宜探索宅基地權益保障方式。一是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2015年以來,人民銀行牽頭在天津市薊州區等59個縣(市、區)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指導各試點地區完善確權登記頒證、交易流轉平臺搭建、價值評估體系、抵押物處置機制建設等配套措施,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持實現農民住房財產權。根據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18年末,試點地區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余額為306億元,同比增長41.6%,累計發放575億元。二是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明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出的建設用地指標,以及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重點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去年9月,我部印發《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的有效途徑和政策措施。三是有序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從2005年起,國土資源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探索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將農村閑置、散亂的宅基地等建設用地整理騰退,節約的建設用地,優先用于農民新居、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以及農村產業發展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有效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解決了農民建房、農村產業發展用地等問題,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和美麗鄉村建設。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防范風險、權屬清晰和保證農民有穩定住所前提下,探索賦予農民住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融資功能。同時,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電子商務等鄉村產業。
三、關于宅基地“一戶一宅”和面積限制
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2019年,我部分別聯合中央農辦、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明確了部門職責和宅基地申請審批的流程,重申了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等規定。今年,針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自然資源部聯合我部印發《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再次強調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要依法落實“一戶一宅”要求。在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大的背景下,“一戶一宅”和面積限制的規定,既保障了農民基本的建房需求,又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耕地。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自然資源部等有關部門,落實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不斷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規范宅基地申請、審批、使用等行為。
四、關于宅基地有償使用
近年來,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在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的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方面開展了積極探索。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繼續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規范有償使用的標準和方式。同時,考慮到宅基地有償使用涉及農民切身利益,在改革試點中要嚴格規范,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農業農村部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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